今天我市冷链食品管理出台“新规”

原标题:今天我市冷链食品管理出台“新规”
铁岭市关于实行首站定点冷库管理
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告
食品贮存实行首站定点冷库管理。为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铁岭市确定首站定点冷库1处,设置在铁岭市东升实业有限公司,地址:铁岭县腰堡镇专用车基地迅驰大道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挂牌监管,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凡是进入铁岭市境内贮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进入首站定点冷库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毒,入库时需提供采购报备单和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
其中,从省内其他市首站定点冷库购进入铁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我市首站定点冷库,经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查验进货地首站定点冷库出具的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并登记和录入辽宁省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系统,经出具相应手续后,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毒。
三、首站定点冷库对入铁的进口冷链食品实施专库贮存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的贮存、装卸、搬运要与其他货物完全隔离。
四、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首站定点冷库的,按流程开展检测、消毒等工作,必须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并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录入辽宁省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系统,出库须持首站定点冷库出具的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和带有“追溯码”的出库单。
五、全市所有非首站定点冷库的第三方冷库和自建冷库,自12月22日起,只能贮存经过铁岭市首站定点冷库出库的(包括从省内其他市首站定点冷库购进入铁,经铁岭市首站定点冷库查验并出具相应手续)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擅自贮存其他渠道流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违者一经查实,立即取缔关闭,涉嫌走私等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建冷库不得出租出借设施用于其他单位和个人贮存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须专区存放、专柜销售,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七、严禁运输车辆倒箱过车运输无外包装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中不得混装其他货物;运输企业及人员在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包装直接接触产品。
八、对实施定点冷库制度前已经在库的进口冷链食品,由冷库主办方在出库前要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否则不得出库上市。
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贮存、加工、销售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并应建立进口冷链食品进货台账,详细记录货物来源、运输车辆和司机与随车人员信息。
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杀、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安全有序开展经营活动。
十一、市场监管部门一旦发现涉疫食品,要立即追根溯源,对涉疫食品予以下架、封存和停售,迅速开展排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9138199759-2315。
2020年12月24日
关于禁止客运、货运车辆违法违规
运输冷链食品的通告
一、客运、货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运输冷链食品。客运车辆不得运输、装卸有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食品;货运车运输、装卸冷链食品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冷链食品的(简称委托方),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简称受托方),查验并留存贮存受托方的备案信息、运输受托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资质证明文件,建立受托方档案。审核受托方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监督受托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冷链食品。受托方应当保证冷链食品贮存、运输条件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建立并落实冷链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委托方和收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使用食品配送车辆运输、配送、销售冷链食品的生产商、批发商、连锁加盟经销商和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食品配送商取得合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冷链食品配送活动,并对其配送车辆进行登记备案。
五、冷链食品配送车辆必须做到专车专用,不得将食品与非食品一同运输。
六、冷链物流企业运输进口冷链食品应查验并索取海关报关单据、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等,如实登记装运货物、车辆、司乘人员、装卸货及收货人信息,不得运输、装卸无法提供进货来源和相关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七、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冷链食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对运输食品及车辆依法进行查扣,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同时追查食品来源和流向。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24日
截至12月23日24时,全市无新增报告。
目前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94人,已解除医学观察592人,尚有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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