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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防毒蘑菇中毒

发布日期:2012-08-03  来源:食药监局   浏览次数:101752

药监局今日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预防毒蘑菇中毒。目前,在我国已鉴定的蕈类中,可食用蕈近300种,有毒蕈类约100多种;其中含有剧毒可致死的近10种。一种毒蕈可以含有几种毒素,而一种毒素又可以存在于多种毒蕈之中。

北京食品网讯

据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消息,药监局今日发布2012年第2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预防毒蘑菇中毒。

公告指出,目前,在我国已鉴定的蕈类中,可食用蕈近300种,有毒蕈类约100多种;其中含有剧毒可致死的近10种。毒蕈的有毒成分十分复杂,一种毒蕈可以含有几种毒素,而一种毒素又可以存在于多种毒蕈之中。

公告指出,毒蘑菇所含毒素为蕈毒素。因其含有毒成分不同,中毒后的症状在临床上可分为五种类型:

一是胃肠型:潜伏期为30分钟~6小时,有恶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二是神经精神型:潜伏期10分钟~2小时,除胃肠炎症状外,尚有流涎、流泪,严重者可出现幻觉、精神错乱等;

三是溶血型:潜伏期为6~12小时,可出现急性贫血、黄疸、肝脾肿大、血红蛋白尿;

四是脏器损害型:潜伏期10~24小时,临床上分潜伏期、胃肠期、假愈期、内脏损害期和恢复期。应特别注意假愈期,此时病人无任何症状,但毒素正向肝肾内脏侵犯,病情恶化较快,可导致死亡;

五是光过敏性皮炎型:潜伏期约24小时,与光接触部位皮肤肿胀,指尖剧痛、指甲根部出血,嘴唇肿胀外翻。

公告提示,识别蘑菇是否有毒,主要从它的形态、气味和颜色上来区分。毒蘑菇一般在顶上有凸起的疙瘩肉瘤,柄上有环状物(脚苞),根上有环状托,有苦、辣、酸、麻及其他恶味,色彩鲜艳,采后易变色,多数柔软,浆汁多并浑浊像牛奶。毒蘑菇一般生长在潮湿的地方,能使米饭、大蒜、银器变黑。无毒的蘑菇一般生长在矮草丛中或松林地下,盖是扁或圆的,肉厚而嫩,颜色多为黄、白或古铜色,掰开后浆汁清亮如水,不变色,味道清香。

公告要求加强预防措施,一是餐饮单位要加强原料检查,避免采购和食用野生蘑菇。由于蕈毒素不能通过烹调、加工破坏,许多毒素还无法检测,有毒和无毒蘑菇难以辨别,目前有效的预防措施是避免食用野生蘑菇。

二是消费者不要采摘野蘑菇。对市场上出售的野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不要采购、制作和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夏季是毒蘑菇生长旺季,也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监管部门要对有采摘习惯的农村地区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

公告指出,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误食,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在催吐后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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