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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对网购食品一片“吃心”网络食品店资质要看清

发布日期:2016-11-16  来源:中国江苏网   浏览次数:2099

北京食品网讯

  北京食品网讯 疯狂的双11渐渐落下帷幕,紧接着就是“包裹潮”。家住宿迁市区宝龙城市花园小区的范女士也是收包裹收到手软。因为热爱美食,她的包裹大多装着好吃的。11月13日,范女士吃了网购的手工牛肉酱后上吐下泻,不得不输液治疗,而网店的商家却推卸责任。11月15日上午,范女士致电记者,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提醒市民注意网络食品安全问题。

  调查:部分网络自制食品店无证经营

  范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人都喜欢食用香菇酱、牛肉酱,因为自己做起来太麻烦,便喜欢从网上购买。“以前我都是从本市购买,后来人家不做了,这次趁双11从网上买,没想到却吃出了问题,好在没给孩子吃。”范女士后怕道。后来通过仔细查阅,范女士发现这家牛肉酱销售商并没有相关资质。

  记者随后登录某大型网络购物网站,输入“手工曲奇”“自制泡菜”“自制酱”等关键词,查看所选商品店铺资质时发现,部分店铺没有任何资质。而有资质的店家,在店铺介绍一栏中会标注。如一家销售曲奇饼干的网店,资质一栏点开后,输入验证码就可查看店家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近年来,微商自制美食销售,慢慢被市民所接受。记者调查发现,宿迁市经营披萨外卖、香菇牛肉酱、自制蛋糕等微商,都办有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证件。“一般如果有实体店的话,这些证件肯定是有的,但也不排除有些微商经营范围小,或者刚开业不久,还没有办理这些证件。”据相关知情人介绍。

  提醒:市民购买网络食品要注意资质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为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保证网络食品安全,自10月1日起,我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正式实施。新规明确,网络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并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则应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在30个工作日内向食药监部门备案。

  在此特别提醒市民,消费者在网购食品时,最好选择官方网站以及信誉度高并经过交易平台认证的卖家,要留意经营者有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尤其是交易平台上卖家的信誉、评论、交易历史记录,还要注意买家评价的真实性。此外,消费者在网购的过程中,注意截取保存购买商品的信息页面、交易(订单)页面,保存聊天记录,索要发票或收据,商家发货清单和其他电子票据单号。

  市民如果发现网购食品有问题,应拍照留存并将剩余食品封存,第一时间联系经营者处理。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可向商家所在电商平台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商家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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