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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46期)

发布日期:2022-08-18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92

北京食品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肉类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6类食品57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6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70批次,全部合格;酒类6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4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4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肉制品10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5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吉士绿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小油菜、菜心,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天天永青蔬菜店在美团(手机APP)蔬菜冷鲜肉(天天永青店)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登上辉煌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标称哈尔滨市龙华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古城店经营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标称光山县华龙茶场生产,北京德凤浩远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小种红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市鼎泰楼烤鸭店经营的黑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王永强蔬菜店经营的四季豆(菜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金马欧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汉堡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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