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32期)

2020-07-28 06: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淀粉淀粉制品食糖、其他食品(即食鲜切蔬果、冷链即食食品水发产品)11类食品87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62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86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51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40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30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3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9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1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6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5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4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他食品(即食鲜切蔬果、冷链即食食品、水发产品)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大城县不老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供销益家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第九分店经营的红薯淀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北京顺发致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武昌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3.北京市品农果蔬经营中心二号店经营的大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4.标称北京南河北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哈密瓜,大肠杆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北京燕鑫华冠商贸有限公司燕山生活购物广场经营的油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6.北京延爱沣晴水产有限公司经营的皮皮虾,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7.北京正泰鑫龙商贸中心经营的鹌鹑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8.北京友晨蔬菜批发摊经营的生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9.标称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建发弘超调料配送中心经营的优级绵白糖,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还原糖分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相关规定。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
      日期: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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